发布时间:2024-09-20 13:51:47阅读次数:663 来源:办公室
9月19日下午,学院召开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九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学院院长张健主持会议并围绕《若干规定》做领学交流发言。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会议强调,作为党性教育干部学院,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纳入培训方案;要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本领。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政治意义,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会议要求,要高站位把握,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牢抓实,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纵深化推进,推动为一线减负工作更加可感可及、常态长效,做到从严从实、标本兼治,以更大力度、更严举措,抓整治、促减负、见实效;要常态化执行,细化工作举措,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统筹规范检查考核,推动为基层减负和学院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学院副院长沈明星、汤艳红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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