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18 15:18:43 浏览量:7920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考试科目
1、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2、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报名有关具体事项可查阅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
四、培训学习时间:每周利用双休班。培训从1月上旬开始至4月上旬考试前结束,共半年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咨询登记,额满开班。
2011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班开班计划 (暂 定)
1、初 级 班(1月上旬开始上课)
辅导科目
收费标准(元)
经 济 法
260
会计实务
300
合 计
560
上课时间:双 休 班:上午:8:40-11:30 下午:1:30-4:30
2、中 级 班(1月上旬开始上课)
辅导科目 |
收费标准(元) |
三门全报 |
优惠价 |
||
中级会计实务 |
510 |
450 |
财 务 管 理 |
480 |
400 |
经 济 法 |
460 |
400 |
合 计 |
1450 |
1250 |
五、上课地点: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 (新区狮山路108号,学生凭听课证听课)2路、游3路、30路、31路、33路、38路、303路、304路、312路、40(西线)路、51路、68路、69路、69(区间)路、89路“锦华苑”站即可到达。
六、报名地点: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新区狮山路108号)继续教育处1104室。即日起即可报名。
七、联系电话:0512-68241740 肖老师,欢迎来电咨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28号电话:0512-68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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