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15:23:45 浏览量:49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编号:SGY2020045)。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伍万元。
二、服务范围、期限:
服务范围: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28号苏州干部学院。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将学院内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1、必须每天不少于 1 次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约 1 个生活垃圾收集点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2、必须在每天上午 8:00 前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完毕;并应保持收集点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洁。
3、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或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应增加工作人员及清运密度,确保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影响学院环境的整洁、美观。
4、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及工具专门为学院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5、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学院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学院物业工作,接受学院监督,并依学院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6、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维护学院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严禁在清运过程中分拣垃圾或从事学院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
7、不得将中标的垃圾清运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人。
8、担保其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进场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自觉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从学院对出入学院车辆、物品的查验,并且对工作人员在学院的一切行为负责。
9、进入学院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
10、进入学院的清运车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学院车辆管理制度,按交通规则及学院内的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
11、清运垃圾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等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概由中标单位负责;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和损害导致的法律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均与学院无关。
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物资、设备等丢失、损坏的,中标单位应予照价赔偿。
3、安装费、人工费、保险费、利润、税费等,全部包括在成交价款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成交款外其他任何费用。
五、合格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及评审信息:
1、报名时间:自邀请函发出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9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免费领取采购文件,逾时作自动放弃。
地点: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728号苏州干部学院508室。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响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4)如为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经办人员(即委托代理人员):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即委托代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后方为有效。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1 日 9:30 时 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728号苏州干部学院508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评审小组将拒收。
3、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12月 11日 10:0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728号苏州干部学院521室。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详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 苏州干部学院后勤管理处林老师 (13584880572)
联系电话:0512-68252421
苏州干部学院
2020年12月7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28号电话:0512-68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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