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30 10:55:48 浏览量:7731
关于开展2015年度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结项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区社科联,市各高等院校、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
二、结项材料内容及要求
1.《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可从苏州社科网www.szsk.cn下载,可复印,一式二份;
2.最终研究成果2套,成果与申请书分开装订、夹在一起,且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包括姓名、单位在内的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具体格式为标题+摘要(500字以内)+关键字+正文+引文。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评重大、重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一般应摘要刊登在当年社科联主办的《决策参阅》上。
4.申请书和成果纸质版请邮递到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14楼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请尽量使用邮政渠道寄送);
申请书和成果电子版请以邮件形式发至szsklky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单位集中报送的填写为“2015年应用对策类+单位”,个人报送的填写为“2015应用对策类+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邮件内申请书和成果电子版命名方式为:申请书命名为“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成果电子版文件名的命名方式为“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成果名称”。
三、结项步骤及要求
1.结项材料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采取集中上报的方式。各市(县)、区社科联或宣传部(办)负责辖区内作者的申报;各在苏高校(包括党校)科研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作者的申报;市属各社科类学会负责本学会个人会员的成果申报;其他单位可直接申报。市社科联将统一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评审。
2.所有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后提交专家组评审,查重比在30%(不含)以上的成果,退回修改一次,由此造成无法参与专家组评审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修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后给予结项,发给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的鉴定等级确定相应资助金额,并在12月底前一次性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课题等级类别
1.重大课题,资助2万元;
2.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
3.一般课题,资助0.5万元;
4.立项不资助课题。
各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为不资助课题提供不低于4000元的研究经费。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
联 系 人:吕江洋 陈燕平
联系电话(传真):68610420
附件: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9月20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28号电话:0512-68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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