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15:27:26阅读次数:5159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江苏苏州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是苏州市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苏州市委组织部管理。其前身是成立于1975年的“苏州地区‘五七’农业大学”,曾更名为“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秉持“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展现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努力讲好发生在江苏、苏州的中国故事,为全国干部开展党性教育提供实践阵地和精神高地。学院现设“党的理论与党性教育”和“干部能力建设”两个教研室,建有“基层干部教育研究所”“苏州市干部现代化能力建设研究中心”和“新农智库”等三个研究平台,为各类人才潜心治学、教研资政提供重要支撑。
学院成立以来,深植理想信念之根,筑牢对党忠诚之魂,坚持“姓党”根本原则,积极为党和国家培养党员干部人才。办学48年,培训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培训党员干部等学员60万人。2022年9月,学院入选中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目录》,成为全国72家、全省4家党性教育干部学院之一。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上查询。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以报名开始时间为准)。
5.户籍不限。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7.具备《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今年下半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姓名+学历+岗位代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122653073@qq.com。
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联系邮箱:122653073@qq.com。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须在“个人简历”中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生报名材料同上,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个人简历”中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网上确认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并以邮件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考核方式,应聘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程试讲,试讲合格者再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及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
1.考核时间、地点由单位工作人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试讲和面试考核均按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单项合格线,试讲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按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75967。
九、本《公告》由江苏苏州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 2023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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