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要闻

苏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26 14:33:50阅读次数:4542 来源:组织宣传处

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苏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唐海峰主持召开与学院院长张健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会上,唐海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张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1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肖亮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以及近三年来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2

唐海峰指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是党领导的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阵地。此轮对江苏苏州干部学院的常规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学院的关心和支持。学院领导班子和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牢政治方向,从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从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高度践行巡视工作方针,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配合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唐海峰强调,市委巡察组将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既全面巡察更聚焦重点开展政治监督,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院校的全面领导和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履职尽责推动院校内涵式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监督检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四是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各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

唐海峰要求,这次对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开展巡察,体现了市委对干部教育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学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学院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揭短亮丑,自觉接受监督。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学院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3

张健表示,全院上下将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坚持干院姓党,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巡察成果运用,坚决做到不畏难、不放松。

巡察期间(2023年4月20日—6月2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12-68247041,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接收短信手机:17706139064;邮政信箱:苏州邮政信箱A429号,邮政编码:215000,电子邮箱:szxcjsszgbxy@163.com。同时,在学院一楼大厅北入口走廊设置联系信箱。此外,还可以通过扫描巡察公告上印制的二维码,进入市委巡察反映问题平台,线上反映问题。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6月18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干部)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撰稿:徐星月 摄影:吴海明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28号电话:0512-68181700

Copyright®2022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347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