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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01 16:38:44阅读次数:1431 来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为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增强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作风做好工作,1月31日上午,学院召开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院长张健主持会议,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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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特邀苏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科职纪检监察员顾畅来院辅导。课程从《条例》的总则、分则和附则入手,围绕新增16条、修改76条等重点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对此次修订中充实和细化的违纪情形、处分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带领全体党员加深理解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会议强调,此次对《条例》第三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坚持,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全体党员守规矩、明底线,做到“心有戒尺,行有所止”。要与自身的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自觉用《条例》来指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从教从业的道路上行而不偏、行稳致远。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秉持“明德至善  创新思进”校训,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撰稿:王江君 摄影:吴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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